新三板投资者主体是那些?有何要求?河北石家庄律师李宪刚

时间:2013-11-11 09:08:25    文章分类:企业法务

新三板投资者主体是那些?有何要求?

主讲者:河北柏辉律师事务所李宪刚,电话13393211062,0311-8778271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的挂牌,是近期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件大事。随着挂牌交易的企业迅速增多,很多个人投资者也开始关注其中的投资机会。由于较高的门槛要求,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新三板”并不是适合普通中小投资者的场所。

新三板投资者主体是那些?有何要求?

投资者有几种类型: 机构如法人、信托、合伙企业。自然人,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子让人。

机构要求:,

机构投资者资金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法人机构或实际出资500万的合伙企。

个人投资者需满足“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以上”以及“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两条要求。

  之所以设定较高的门槛,是因为“新三板”的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风险较高。“新三板”对企业挂牌不设财务指标,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有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的企业,均可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申请挂牌公司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

  正因为此,“新三板”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设定了较高的投资者准入标准;对自然人投资者从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等三个维度设置准入要求。

  专家提醒,投资“新三板”之前,需要对其风险有足够认识。目前,“新三板”正在大幅扩容,挂牌公司增加很快,这其中公司的质量难免参差不齐。“新三板”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与主板相比宽松许多,这其中存在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的风险。从交易方式上看,“新三板”交易是通过集合竞价方式进行集中配对成交,投资者买卖股票很不方便,可能出现想买买不到、想卖卖不出的情况。此外,很多投资者对未来“新三板”公司转向主板有较高期待,而这其中也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由此可见,虽然“新三板”为自然人开户留下了通道,但由于比较高的门槛要求,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新三板”并不是适合普通中小投资者的场所。此外,由于市场流动性等问题,参与“新三板”也需要从企业价值角度考虑选择投资标的,不能带着平常的“炒股”思维进入“新三板”。

 

执业机构:河北柏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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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资信调查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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