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承租人也有份

时间:2009-09-27 14:25:28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李女士租赁一间门面房从事商品经营,因旧房改造,她所租的平房需要拆迁,房东领取了拆迁补偿款6.5万余元,李女士认为其中1万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应当归自己所有,于是将房东告上了法院。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并作出一审判决。
 租客李女士诉称,自己从2004年一直租赁房东张明(化名)的门面房从事小商品经营,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间,亦未约定承租房屋遇拆迁时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的分配。2009年4月,因旧房改造,李女士所租的平房需要拆迁,房东张明就该房屋签订了回迁安置协议,协议载明补偿补助费中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等共计65592元。李女士认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应当归自己所有,但张明拒不给付。因此,李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张明返还自己停产停业损失费1万元。
  被告张明辩称,自己与李女士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根据协议,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款是向其支付的。但法律没有规定该款应当补偿给李女士,两人之间也没有相关约定,不同意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调查,拆迁公司称涉诉房屋面积为16平方米,其按照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给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是拆迁人因拆迁非住宅房屋,给经营者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不仅给承租人的对外经营活动造成了损失,亦对房屋产权人将该房屋出租收取租金的租赁活动造成了损失。因此,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应当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分配,法院一审判决张明给付李女士人民币2560元。
执业机构:河北柏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资信调查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宪刚律师 > 李宪刚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