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0-10 13:12:37 作者:李律师 文章分类:企业法务
律师见证 接受客户委托,见证某一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律师见证是由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当事人的某一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确认的一种律师业务类型,是律师的基本业务之一。 律师见证的目标有二:一是当事人行为要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误解等情形,为此律师要同当事人面谈并查阅、核实各类材料原件;二是当事人行为要合法,不存在违法或规避法律之情形,为此律师要认真查阅全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只有当事人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律师才会出具律师见证书,否则,律师会建议或要求当事人调整行为方式直至符合真实合法的要求,如仍达不到此要求,则律师会拒绝当事人的委托。 律师见证与公证机关的公证有何区别: 律师见证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证明的活动
。公证机关的公证是代表国家经过法定程序所进行的证明活动,其证明效力是法律确认的,证明效力强于律师见证。律师见证的法律属性应归为“人证”或“私证”,而且律师见证的范围有一定的局限。国家规定必须公证的项目只有经过公证才能生效。但是律师见证有许多优点。律师见证的程序比较方便、灵活、快捷。见证过程中能提出法律意见,对尚未成熟的事件能提供法律帮助。这些优点是公证机关无法具备的。尤其是涉外投资合同、涉外投资项目的洽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而不能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