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从何时计算
时间:2009-12-07 09:06:17 作者:柏辉律所 文章分类:知识产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了这种违法情形,双倍工资应从何时开始支付?
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就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完成提供劳动合同文本,明确权利义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的时间;其次,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后,劳动者可以就合同内容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一个月的期限为双方协商提供了时间条件;再者,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讲,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单方面决定都不能达到预期法律效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仅仅追究用人单位一方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超过一个月期限后的劳动时间计发双倍工资。
但是,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法律所给予一个月的时间期限,仅适用于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首次鉴定劳动合同,除此以外,其他鉴定劳动合同的情况,如续签劳动合同,都不适用此一个月的时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