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维权律师:约定税费均由对方来承担,这样的约定条款合法?

时间:2010-01-13 16:26:05  作者:石家庄维权律师  文章分类:企业法务

          问:我与购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相关税费均由他来承担,这样的约定条款合法吗?

     河北柏辉律师事务所石家庄维权李律师(13393211062)解答:合法。法律规定由买方或卖方一方承担相关税费,但法律未禁止当事人通过约定方式由对方承担,即法律规定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出卖方与买受人可以协议约定由买受人承担

执业机构:河北柏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资信调查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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