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03 10:28:04 作者:石家庄律师 文章分类:侵权保险
在旅游中遭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6)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计算标准
主讲律师:河北柏辉律师事务所李宪刚律师电话13393211062,15532141511.,87782714地址:中华北大街98号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在旅游事故发生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给予赔偿的费用。
因住院治疗而产生的伙食费的费用支出,这在性质上也是一种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而且此损失也与加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应当进行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1“当地国家机关”,这一点要注意是受害人当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1.2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
1.3“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
1.4《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当然,在各地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伙食补助费时,可以参照财政部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