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律师/刑事辩护李宪刚:取保候审概念、适用条件

时间:2011-03-22 15:20:22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概念、适用条件

李宪刚律师13393211062,河北柏辉律师事务所

取保候审概念: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
    A.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B.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C. 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适用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可委托律师代理,保释金各地数量不一。

执业机构:河北柏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资信调查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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