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地产律师]李武平成功代理铺面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时间:2014-07-29 15:48:51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海南房地产律师]李武平成功代理铺面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案情简介】上诉人冼某因一审判决以上诉人并未实际履行投资合同为由,将应归其所有的位于保亭县的三间铺面所有权判归被上诉人XXX有限公司所有,上诉人冼某对此不服,特委托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李武平律师担任本案的二审代理律师。李武平律师代理本案后,认真阅读了本案的全部一审案卷,理清案件的各种法律关系,整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各种繁乱的证据,制作能直接证明上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统计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现场勘查,使得承办法官一目了然的了解上诉人履行本案合同的事实情况。经过李武平律师及其团队的努力,本案最终获得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涉案三间铺面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协助办理铺面产权过户手续的胜诉结果,维护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审理结果】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海南一中民一终字第X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冼XX    

委托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冼X(系上诉人冼XX儿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冼XX

上诉人冼XX因与被告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X公司)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3)保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4年4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5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冼XX及其委托代理人冼X、李武平和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冼XX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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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实体处理错误,应予以纠正,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氏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执业机构: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海南 海口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海事海商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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