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条到案例
时间:2014-01-20 15:02:24 作者:张绍明 文章分类:执业手记
以前学法律,只能研究法条,因为看到的案例都是有选择性的案例,很全面的少之又少,特别是当地法院的案例。因为不透明,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让圈外人觉得打官司很神秘,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忽悠派、关系派律师大行其道,最高法院决定判决文书上网,司法公开对司法公正的作用不言而喻。
判决书上网,除了阳光下运作减少暗箱之外,对律师而言,还有一项最大的好处,我们研究法律,不再着眼于枯燥的法条,而是有活生生的案例参照,一年一千多万份判决书,在这浩瀚的法律文书中,我们寻找规律和技巧,这会让技术派律师如虎添翼。
医疗检查仪器的发达,让医生的技能退化;法条的枯燥和理解不同,让打官司变为打关系,判决书上网,会让律师研究案例,律师职业成为技能,对律师是挑战更是机遇。对法官而言,判决书意味着水平和责任,律师的代理意见合理,法官更能听进去,双方的沟通更加便利通畅。
司法公正,司法进步,从判决书上网开始。律师,也应从这一进步中感悟到提高自己修养和技能是今后谋生不不可少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