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酸“老板”哄骗八女

时间:2009-12-04 12:47:55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原文见楚天金报[冰点焦点](2003年11月22日

  

“巧妙”周旋于8个女人之间,想方设法骗财骗色的农民黄某,昨日在江汉区法院受审。

黄某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且相貌平平。他骗人的“法宝”是:已经离婚且有一处房产的假证明,胡乱许诺,善于“表演”;受骗者共同的弱点则是:轻信。

       受骗女子共有八人

“你认不认识黄某?他向我借了很多钱,我被他骗了!”今年4月,在某公司任职的春芬接到一个很突然的电话。这个电话惊得春芬心里一颤!因为黄某共从她手中“借”了4130余元钱,此外,自己还掏腰包给黄买了部价值1500余元的手机。

两个女人在电话里面开诚布公地一谈,几乎暴跳起来!原来,一直口口声声地说要和自己结婚的男人,其实是想骗财骗色!

春芬挂上电话就向派出所报了案。

给春芬打电话的是39岁的个体老板夏洁,她比春芬更气愤,因为她不仅被骗财7700元,还被骗色。夏洁是去年10月份认识黄某的,和前夫离婚后,她租了间门面做起了个体生意。去年10月,黄某通过房东与夏洁认识后,两人就开始来往,黄某称自己离婚了,女儿归前妻,还拿出一份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给夏洁看。

11月,黄某第一次约夏洁出去转转,在转的过程中,黄某提出要和夏洁谈朋友,还夸夏洁能干。夏洁知道黄某当时还在和一名外地女性同居,就问他:“你身边不是还有个女人吗?”黄某答,和那个女的合不来,要和她分手,就这样,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就同居了。

恋爱关系一确立,黄某就开始“借”钱了。去年11月,黄某找到夏洁,称在外面拉工程,手中没有钱,想借500元,等工程完了,结了账就还钱。夏很爽快地就借给了她。就这样,从当年11月至今年2月期间,黄某以工程缺钱共向夏洁“借”款5000余元,还“借”走了一条价值2700元的金项链。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和夏洁在一起的黄某接了一个电话,夏洁听到是个女声,而且听到对方骂道“你给老子回来!”黄某话都没说就将电话挂了,生疑的夏洁立即追问,黄某忙赌咒发誓:“在外面没有别的女人”。

生疑的夏洁拿黄某的电话回拨,但对方已关机。次日,夏洁查到黄某的电话密码后,在电信局将黄的话费清单打印出来,并按照清单上的电话打了几个,其中有两个是女的接的,两人都曾“借”钱给黄某。

怀疑被确认后,夏洁就给黄某打电话,催其还钱,但黄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仅还了300元钱后,就再没有还钱。

上当受骗的夏洁和春芬通过查黄某的电话清单等方式,又找出6名受骗女性,其中4人均在与黄谈婚论嫁,。另2人是打牌时与黄认识,黄以给对方丈夫找工作为由共骗走7800余元钱。

获知被骗后,8名女性先后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法院严惩黄国初。

 
持两件“道具”瞎承诺

为什么有如此之多的人被黄某蒙蔽双眼呢?除了黄的花言巧语外,不得不提到黄某的两件“道具”。

这两件“道具”就是黄某每次和人见面时,都要拿出来展示的《离婚调解书》和《民事变迁书》,他用这两件法宝证实自己离了婚且有一处一室一厅的房产。正是这两件伪造的“法宝”套牢了春芬等6名女性。

据黄某在公安机关交待,他先花50元钱在汉口非法刻制了一枚法院的公章,去年4月,他起草了一份《离婚民事调解书》,然后在汉口一家打印社,将调解书按法院的调解书格式打印出来,并加盖了私刻的公章,当年10月,他又起草一份《民事变迁书》,以证实自己有一处“一室一厅住房”,打印后,他加盖了公章。

据其交待,他伪造这两份文书前就已想好,从征婚广告上找准目标,再假装与其谈朋友,许诺送房子为名,诈骗钱财。据公安机关调查,和黄谈朋友的6名女性,在见面两三次后,就得到了黄某“送一套房子给你”的空头承诺。


 能装善骗特会“表演”

昨日的庭审,有两名受害女性参与旁听。在她们眼中,黄某太会演戏,她们想看黄某如何在法庭上“表演”。

33岁的秋雨想起和黄某交往的日子,就不得不佩服黄某演戏的天分。两人第一次亲密接触后,黄某居然流着泪对秋雨说:“我怕我自己不是好丈夫。”这句话,彻底感动了秋雨。

秋雨是今年1月16日认识黄某的,她于1月12日登了征婚启示后,就接到黄的应征电话,双方约着在一家咖啡厅见面。聊了一会儿,黄某就先出示身份证,还向秋雨讲述了自己的离婚原因,说他老婆有外遇才离婚的,然后告诉秋雨他有两个亲戚,表哥是省财政厅厅长,有个侄儿子在市委组织部,自己以前是孝感财政局开车子的,现在出来当建筑包工头。

一番交谈,秋雨认为黄某很坦率,有诚意,就将家里的电话告诉给他,两三天后,两人相约见面,黄带着秋雨到汉口球场街附近的旧房子里,称旧房子是别人抵他工程款给他的,同时,黄还将离婚协议书给秋雨过目,并“提醒”秋雨将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上面的地址、名字核对一下。

黄某再一次向秋雨说起“老婆有外遇后,给自己造成痛苦”,这让老公有外遇导致婚姻破裂的秋雨有同病相怜的感觉,两人开始交往。1月底,两人有了一次亲密接触,黄流泪表白赢得秋雨信任后,就开始“借”钱了:先是工程要结账,请基建处的人吃饭,借钱2000元,后来又说接了工程,需要带民工到北京,但买火车票的钱不够,借了3000元。从今年1月至4月,黄某共从秋雨手中“借”走1万余元,其间,黄某许诺“要送一套房子给秋雨”,使秋雨从父母处拿钱“借”给他。

在和“女友”的交往过程中,凡是能骗的,黄某就绝不会放过。自从和夏洁见面后,黄某就留意上了夏洁的金项链,在一次见面后,他又以要请人吃饭,手中资金周转不灵为由,成功地将夏洁的项链骗到了手,然后在航空路以96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摆地摊的人。

2002年10月中旬,黄某第二次向春芬“借”钱后,还假模假样地让春芬开个账户,说有个20多万元的工程款没有结算,等结了就将钱打入春芬的账户上,还说“这钱,我俩谁拿着都一样”。这当然又是一张空头支票。

据江汉区检察院指控,从2002年5月至2003年4月,黄某共从8名女性手中骗走5万余元。


她们因轻信而受伤

昨日的庭审中,从检方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可以看出,几名女性没有一点防范意识,轻信使她们遭受了被骗财骗色的伤害。

首先发现黄某是骗子的夏洁,被黄某“借走”7700余元的财物后,仍旧只知道黄是搞建筑工程的,具体干什么,她也不知道。夏洁在公安局报案时说:“我问他,他总是将话题引开,从没告诉我具体情况。”因为相信黄某,想着还和他在谈朋友,夏洁每次借钱给黄某,都没有让黄某打借条。

春芬是几名受骗者中文化水平最高的,具有大专学历,而她一样被骗得很惨。去年10月10日晚,两人见第二次面,黄某就向她“借”了900元钱,此后4天,黄某称“将一套房子过户给春芬”,以办手续需请法官吃饭为名,向春芬借2650元钱,对黄某毫不设防的春芬当时正在外省出差,就让亲戚将钱先借给黄某。不久,黄某将盖有法院公章的房屋变更书给春芬看,顺便又“借”了600元,10月29日,春芬拿着复印的房屋变迁书到法院认证时,被告知变更书是假的,她竟还不完全相信黄在骗她。

今年3月上旬,春芬到北京出差,黄某打电话称也在北京,并带着春芬到北京大兴一个建筑工地上,说他在那里有工程,等春芬回汉时,黄某又说带的钱不够用了,又找春芬“借”了500元钱,一周后,黄某又打电话给春芬,说他们一起的老板都有好手机用,他没有好手机,要春芬给他买一部,春芬又为此掏了1580元的腰包。

“已经知道变更书是假的,就应该知道别人骗你,为什么后来还给他钱,且买手机呢?”春芬报案后,公安人员这样问道。“那天知道房屋协议书是假的,我就对他起了疑心,不过心里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况且当年12月份,他还写了一份4000元的借条给我,今年3月上旬,他又带我看了他工作的建筑工地,所以,对他又有些相信了。”直至夏洁的电话打到家里来,春芬才对黄某彻底失望。

在和黄某交往中,秋雨曾问起黄怎么总是穿得差?黄解释“总在工地上,不能太讲究”,秋雨不仅相信这种解释,还替他买过衣服。而黄某还曾找夏洁借过几十元钱,而且黄某的手机费大多是哄骗“女友”们替自己缴纳,一个建筑老板总是如此穷酸,却没有引起被骗女性的怀疑。

被骗钱数最多的是42岁的余雪,她共借给黄某1.2万元。余雪说,黄某每次找她要钱时,总是装出一副可怜相,她心肠一软,就将钱借给黄了。余雪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也称对黄有一定的疑问,但“他一直还和我联系,我就没有多想。”(受骗女子均为化名)

 
 透视现象追问真相

昨日的庭审中,身着囚服的黄某被押上法庭时,半低着头,41岁的他个头不高,相貌平平。法庭调查中,黄某经常“无话可说”。面对检察院的指控,黄某承认自己曾拿过这些女性的钱,但辩称自己准备还钱。

检方提交的证据显示,黄某系孝感农民,41岁,小学文化程度,1986年结婚,如今已有一儿一女,1989年以前搞过建筑,此后就一直无业。黄向公安机关交待,自己1996年生意亏本后,妻子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对于自己为什么要冒充建筑老板,黄某曾经在公安机关如此诡辩:“我以前是建筑老板,只是现在没有做建筑这一行了。”随后,黄某还是老实交待:“说自己是建筑老板,是只对这行熟悉,可以更方便找她们‘借’钱”。


核实身份戳破骗局

“防止征婚被骗,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核查对方的身份”。昨日,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张绍明律师接受采访时说。

以征婚来骗财骗色的事例越来越多,不仅媒体上时常有报道,而且不少律师事务所也经常接到此类的求助。

张律师说,婚介所、媒体、互联网是目前征婚的主要途径,但由此而导致的骗财骗色事件也时有发生,而轻信是女性被骗的主要原因,心存不良的征婚者往往都会编一套美丽承诺引人上当。

张律师提醒,征婚首先要选择合格的中介机构,发布信息后,对应征者要多留个心眼,见面后,要尽量多地了解对方信息,并对了解回来的信息迅速核实,比如打电话到他声称的单位了解一下是否有其人,对于外地应征者,可让当地亲友前往实地核查。

对于那种经常换电话的应征者就要多留心眼。此外,尽量不要发生财物上的往来,要当心那种见面几次就提出借钱借物的人。

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就要想办法补救,如让对方打欠条、用电话录下对方曾向自己借钱的证据。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绍明律师 > 张绍明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