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04 13:58:11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原文见武汉晨报2005年3月2日
晨报讯(记者夏天 汉阳报道)"出来玩啊......",昨日,换了手机号、换了工作的黄媛(化名)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再次勾起了她痛苦的回忆。
原为汉阳某超市部门经理的黄媛告诉记者,2003年的平安夜,她接到一个电话:"寂寞吗?出来我陪你。"黄媛懵了,一个自称王军(化名)的男子,称从超市工作照上看到她长相漂亮,一见钟情。黄媛一口回绝,挂断手机。王马上回拨,黄只好关机。
第二天王军又将电话打到黄媛的办公室,并通过超市服务台广播要黄媛回电话。同时,王军还频频给她的母亲和同事打骚扰电话。身心疲惫的黄媛被迫换了手机号,拔掉了家里的电话线。
去年情人节前夕,王军将一包东西送到服务台要求转交黄媛,并神秘地强调要轻拿轻放。因超市曾遭遇过爆炸物袭击,工作人员疑是炸弹,立即拨了110。很快,多名便衣带着警犬赶到现场,便衣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裹,里面竟是一束玫瑰花。
后来,黄媛在超市里通过声音认出了王军,两个保安将其擒住,送往派出所。但因王军没有对黄媛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不久就被放了。为彻底摆脱纠缠,黄媛去年8月辞去超市的工作。
湖北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绍明称,电话骚扰属于侵犯一般人格权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侵犯人格权的规定处理。张绍明建议,女性遭遇骚扰时应表明拒绝的立场,并掌握相关证据,然后向公安部门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