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04 14:36:05 作者:张绍明 文章分类:时事评论
此文刊登于上海法制报2008年7月28日
〔事件回放〕
中国新闻网7月19日报道 昨日上午,东城法院通过司法专邮,开出民诉法修订后全市第一张拒不协助执行罚单,钓鱼台国宾馆成为这张10万元罚单的“领主”。
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东城法院强制执行。前日下午,东城法院执行庭法官一行来到钓鱼台国宾馆北门,对传达室的工作人员提出,希望能进入国宾馆对这家单位进行强制执行。法官出示了工作证、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并说明了案情。
“都退到警戒线后面!”传达室外扩音器里传来一声警告。一名40多岁的男子从传达室走出来,拽住法警的胳膊往外拉。随后,保卫部工作人员称,联系不到领导,无法放行。
僵持一个多小时后,法官决定开具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要求被执行单位履行判决义务,希望传达室能转交。传达室几名工作人员拒绝转交并回屋。执行法官说,将通知书递交给传达室工作人员后没多久,传达室工作人员就将通知书从窗口扔出。
鉴于钓鱼台国宾馆拒绝协助法院执行,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东城法院执行庭决定,依据新修订的民诉法,对其开出10万元罚单。
一、谁有那么大能耐?能租到“钓鱼台国宾馆”
法院执行的不是钓鱼台国宾馆的财产,而是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某一单位的财产,按理说不关国宾馆的事。可国宾馆硬是为他撑腰,债务人躲进国宾馆就像躲进外国的大使馆,多好的事啊!
不知道钓鱼台国宾馆是否按市场化规则办事,谁给钱房子就租给谁,要真是那样,恐怕宾馆一夜之间就会租空。小子不才,也想租间房屋开个律师事务所什么的,尽管房租可能不菲,可立马能赚回来呀,想想看,找律师时要到“钓鱼台国宾馆”,要穿过戒备森严的警卫、走进权利象征的建筑群,未见其人先识其威,当事人哪个敢出声讨价还价?
我想,钓鱼台国宾馆是不会租房间给我开律师事务所的。可有单位能租到房子,以前不信,现在不得不信。且不说他用什么路子租到手的,以我的小人之心揣测,他一定打着“钓鱼台国宾馆”的牌子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不然也用不着躲到那儿狐假虎威,不出来见法官啊!
二、法律,退到警戒线后面去
在美国,法官给总统下传票是正常现象,在我国,区法院给区长下传票也会成为新闻。
国宾馆不是政府单位,而是政府接待单位;把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从窗口扔出来的不是县处级官员,而是一个小小的门卫。当门卫通过传达室扩音器发出“都退到警戒线外面去”呵斥的警告时,他面对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官,威严的国徽和代表法律的法院执行书。
钓鱼台门卫发出“都退到警戒线外面去”呵斥声时,是在以权力者的傲慢姿态对法律发出不屑的斥责,是在对法律说,你给我退到警戒线后面去!
学过“狐假虎威”的成语,也听过狗凶让主人的好酒难卖的寓言。一个门卫敢丢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不是童话。这呵斥声和扔出来习惯动作中折射出一些中国人的心态:法哪有权大?法是管老百姓的,哪里能管官员?政府官员经过普法教育多少还懂点法,那些在政府官员地下当差者,成天看到的是来求人办事者低头哈腰的样子,他们看到的只是权力的威严,那里还会有法律的座位。
三、法律的威严在于罚单能执行到位
给钓鱼台国宾馆开罚单体现了法律人的勇气,可我认为,罚单位还不够,还应罚妨碍执行的个人--那位对着法官喊:退到警戒线后面去的凶皂隶和把协助执行通知书扔出来的门房。
开了罚单还不够,关键是罚单能否执行到位。如果哪个领导打招呼,或者哪个部门下文件,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法律的威严不但没有体现,反而更显得法律是软弱无力摆设。
钓鱼台国宾馆不是外国大使馆,那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能管得到的地方,法律在哪儿屈膝,会让全国人民流泪。
我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是不会让全国人民流泪的。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