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拼酒量一人被憋死 怂恿者有没有责任

时间:2009-12-05 08:56:56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拼酒量一人被憋死 怂恿者有没有责任

时间:2004-04-19 11:50:22   来源:武汉晨报

有语云“酒喝多了伤身”,同时也要注意“拼比酒量会要命”。两朋友喝酒兴起,为显能耐,在一帮朋友怂恿下拼比酒量,不料面子有了命没了——一人为了不呕吐,被活活憋死。

  今年2月23日,湖北公安县某镇农民,今年27岁的丰果(化名)等3人各喝了半斤左右白酒后,又一起来到朋友陈先生家继续喝酒。席间,丰果与陈自吹“能喝”,互不服气,在周围朋友怂恿下,两人决定比一比酒量。

  约定每人一瓶白酒,谁先吐就算输。周围朋友起哄并帮忙倒酒,其中还有两人各押了50元赌输赢。大约喝了半小时,两人都强忍着不吐,尚未分出输赢。

  突然,大概喝了7两左右的陈先生,满脸通红并倒地,当场死亡。法医鉴定为“呕吐物堵塞致窒息而死”。在当地司法所调解下,丰果赔偿陈先生(死者)家属1.5万元。

【拍案说法】怂恿者要负连带责任

  事后,丰果认为就算有责任,也不应全由自己负全责,当场倒酒、押钱起哄的人都有责任。死者家属也持相同观点,欲起诉至法院追究倒酒和押钱起哄人的责任。

  湖北伟辰律师事务所张绍明认为,当场倒酒、押钱起哄的人,对陈先生的死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死者家属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一定的赔偿。司法所的调解不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陈俊认为,丰果和死者本人都有过错,因此丰果负有部分赔偿责任。倒酒、押钱起哄等人的行为,与陈先生的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原告仍有起诉的权利。(完)(记者朱滨 实习生罗毅君 秦小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绍明律师 > 张绍明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