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 购物 美容 莫被忽悠了

时间:2009-12-05 10:08:52    文章分类:报纸点评

【长江网讯】  .h1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 } .h2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h3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据武汉晨报消息  记者肖利敏 滕翔昊 杨飞 实习生李路路 吕鑫 通讯员鲁立东

●‘编者按’  天天3·15

    一旦遭遇权益受损的事,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晨报律师团联手市司法局、市律协推出“3·15消费维权手册”。晨报《法律在线》版创建3年多以来,通过每周两次的“律师连线”,邀请律师作客晨报法律咨询热线(85719232)为市民解答疑难;每两周开展一次“晨报律师团社区公益行”,每期邀十余名律师,风雨兼程进社区走遍三镇,面对面免费为市民解决法律疑难;《法律在线》每日刊登本版维权记者电话,方便市民第一时间诉求疑难。数十万市民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或援助,棘手事、烦心事得到解决。对于《法律在线》而言,每天都是3·15。

“消费维权”之——【房产】

●事件:临湖房子建在池塘边

    3年前,孙小姐在沌口相中了一套房子,售楼广告称该楼盘毗邻湖边,会修游泳池、网球场等设施。售楼小姐甚至表示,等游泳池、网球场修好了,住户可以获赠免费的季度卡。冲着这些“美丽承诺”,孙小姐买下这套房子。入住后她发现,所谓临湖,不过是挨着一片池塘。更让她气愤的是,3年过去了,游泳池、网球场都没有影子。她联合其他住户质问开发商。开发商却表示,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一定要修游泳池、网球场,随着楼盘的持续开发,曾经预算的这些设施规划都发生了变化。

●律师:虚假广告要处罚业主也要留心眼

    晨报律师团成员赖华辉律师表示,开发商做法涉嫌虚假广告,应处以广告费1至5倍的罚款,但这是由工商局开罚单,业主是拿不到赔款的。

●提醒:买房一看资质二看合同

    赖华辉提醒市民,买房子没有别的诀窍,切记要把好两道关。一是要审查开发商的资质是否齐全,要检查开发商有没有“五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查看“五证两书”,一定要看原件,并向有关部门核实;二是把好合同关。开发商的承诺再好,没有写进合同就不算数。

“消费维权”之——【贵宾卡】

●事件:贵宾卡过年被取消特权

    家住香港路的朱先生在某美发中心办理了一张贵宾卡,该卡是先存入一定金额后消费,每次消费都可以打8折。春节前,他到该美发中心理发,所有的消费项目都和平时一样,可是,当他拿出卡结账时却被告知,该卡不能打折。店方称,现在要过年了,该卡在过年期间使用不能打折。“办卡时,他们不说,这岂不是霸王条款?”朱先生说,他在办理该卡时没有任何人告诉他贵宾卡在节假日不能打折,该卡上只写“持有该卡可享受8折优惠,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也没书写节假日不能打折等内容。

●律师:格式合同以顾客为主

    晨报律师团成员谢亮律师分析认为,店方发放的贵宾卡上所写的内容属于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法院一般会采纳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双方对格式合同内容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该按顾客或者平时的做法来操作。谢律师说,店方称过年期间不能打折,而顾客认为应该打折,那么店方应该尊重顾客的意见,其拒绝打折的行为是错误的。

●提醒:购卡前先看清规定谢律师说,现在各种各样的促销方式充斥市场,很多商家都会发行贵宾卡、优惠卡。他们一般都会在卡上注明“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这是典型的格式合同。遇见这样的合同,消费者一定要先和店方交涉清楚,打折时间最好有所交代。谢律师表示,在贵宾卡、优惠卡上没有注明优惠时间的,那就应该按顾客或者平时的做法来操作,这是《合同法》规定的。

“消费维权”之——【服装】

  ●事件:“外贸”衣服竟是垃圾衣1月初,武昌的杨女士到徐东某购物中心四楼为儿子选购羽绒服。一租赁柜台的老板称,他销售的羽绒服都是外贸出口产品,质量绝对有保障。杨女士看了看羽绒服,质量和面料都还行,就挑了一件“TOMMY”牌儿童羽绒服。她的儿子穿后,只水洗了一次,羽绒服的填充物竟聚成了很多个小团,衣服变形严重。她找老板退货,但遭对方拒绝,对方还强调是她清洗不当造成羽绒服变形的。一气之下,杨女士将该羽绒服送到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经检测,该羽绒服无中文标识,不符合国标规定;面料应为锦纶,而实际上为涤纶;里料为不透气的丙纶无纺布。最关键的问题是,填充物应为50%%鸭绒和50%%鸭毛,而实际填充物为100%%粉碎毛。随后,她向工商部门投诉,但老板还是跑了,经查该商户无营业执照。

  ●律师:卖劣质服装应双倍赔偿晨报律师团成员赵学军律师称,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销商出售劣质羽绒服,应给与消费者购衣款双倍的赔偿。

  ●提醒:先看工商执照后看中文标识赵学军提醒消费者,买衣服一定要到正规商家选购,不要到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摊点或临时柜台购物。一旦服装出现质量问题,不法商贩往往会一走了之。此外,还要认准服装的中文标识,经正规渠道进入国内的洋品牌必须按照《商标法》加贴中文标识。没有中文标识的洋品牌服装,消费者应慎购,不要把外文标识当作“质检合格证”。

“消费维权”之——【食品】

  ●事件:超市里遭遇“化学萝卜”今年2月,一名学习食品加工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在武昌一大型超市购得一瓶浙江产的开胃小萝卜。开瓶后,他觉得有刺激性气味,并怀疑是二氧化硫超标。随后,他便利用所学的知识在实验室检验,结果发现小萝卜含有二氧化硫。于是,他投诉到和平工商所,执法人员当即带着检测设备到卖场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也是二氧化硫超标。为确保检验结果无误,工商部门又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显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使用糖精钠和苯甲酸而未如实标示,商品检验不合格。根据检验结果,该超市已按和平工商所要求将剩下的28瓶小萝卜全部下柜封存。

  ●律师:超市购物留小票遇到问题找工商晨报律师团成员张绍明律师表示,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大超市,购物后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一旦遇到质量问题,可通过工商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提醒:一要注重“QS”二要保留证据张绍明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最好挑选信得过的知名产品和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同时,应认准食品的“QS”(质量安全)认证标识。另外,一旦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一定要保留好所购产品、购物发票等相关证据。若因食用该产品造成任何不良反应就医的,还应保留病历、医疗发票,作为日后追偿的依据。

“消费维权”之——【美容】

  ●事件:抽脂留下9厘米疤痕局部抽脂手术成功了,汤女士明显瘦了,可术后遗留在腿上的疤痕和褶皱,着实让汤女士头疼。近年来,抽脂减肥风靡亚洲,很多爱美女性都不惜重金去各大美容医院瘦上一瘦。家住徐东的汤女士,生完孩子满一年,为尽快恢复产前苗条体型,年前到某整形美容医院进行腹部及大腿抽脂手术。没想到手术结束后,汤某的右大腿留下了9厘米的疤痕,而一向光滑的腹部也留下褶皱。后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医院对汤某进行一次性补偿98000元。

  ●律师:发生医疗纠纷莫忘维权

  晨报律师团成员张国振律师提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因此,美容手术失败,消费者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要求医院封存病历资料,与院方协商谈判取得赔偿,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提醒:看准医生,再求医如今,医疗整形美容机构如雨后春笋,但真正拥有“操刀技术”(比如:抽脂、美体等需要进行手术)的机构屈指可数,大多机构只能进行“皮外修复”(比如:文眉、美甲之类)。因此,广大追求完美的女士要小心了,“看准医生,再求医”,不要被某些机构自诩的知名度和手术成功率之类忽悠了。钱浪费了可以再挣,人给“美丑”了就不好办了。

(责任编辑  汪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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