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06 12:26:01 文章分类:报纸点评
一锤子砸出千元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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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8 09:23:45稿件来源:
武汉晨报汉网消息(记者杨飞)
装修师傅一时大意钉破自来水管,导致楼下住户被淹,到底谁来赔?
今年3月,新洲区辛冲镇虎山村的张婆婆,被儿子张齐接到新洲城关一套三室一厅的新房中享福。4月中旬,张婆婆请来装修师傅装修,约定装修费用12000元。
5月7日早上,张婆婆照例到新房“督工”。 谁知刚进门,三楼业主就上楼来“兴师问罪”。原来6日傍晚,工人老吴在装修厨房吊柜时,不慎钉破自来水管,经过一晚上的渗漏,楼下住户赵明家遭水淹,新铺的木地板和家具都被浸湿。张婆婆虽然道了歉,但双方就赔偿数额仍争执不下。
『律师观点』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绍明称,三楼业主可以财产权被侵犯为由,要求四楼业主赔偿。四楼业主可以以施工过失为由,向消协投诉装修队,要求其赔偿。
昨日,接到投诉后,新洲区消协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工作人员李晓琴认定装修工应对此事负责。经过调解,张婆婆一次性补偿赵明1000元。同时,张婆婆在和装修队结算工钱时,扣除1000元,作为装修队施工不当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