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公权对私权的随意践踏

时间:2010-04-12 08:48:41  作者:张绍明律师  文章分类:时事评论

   文    武汉张绍明律师

   很久没有写博文。在沉寂的夜晚,实在不想写,最近发生的两件事,让人感到除了被代表的凄凉,还害怕公权对私权的践踏越来越没有制约,如此下去,自由的空间会越来越小。

   这不是危言耸听,以下就是两例事实。

   一例是四川宜宾一位男子在家下载不雅图片被罚款三千元,网上曝光后,现在公安机关又撤销处罚。一例是河南一农民喝了乡长的茶杯,被公安拘留,要释放当事人,当事人在派出所不肯出来要讨说法。

  在法治社会,这些都应该是不会发生的奇闻异事,如今生活中却天天在发生。这让我想起一个问题,人们要政府干什么?按照社会契约论理论,人们让与一部分权利给政府,是要购买政府的公共服务。天赋人权,除了让与的那一部分权利,通过宪法形式固定下来,由政府行使之外,其余的权利属于私权,是政府保护的对象而不是侵犯的对象。

  公权只能在法律范围内行驶,其余都是公民的自由。看不雅照片也好,用总理的茶杯也好,都不在政府的权利范畴,可政府最有力的部门,公安机关,这个本该保护公民自由的机关却担当起侵犯公民私权的角色。如果在家看不雅图片可以罚款,说不定那一天在缠绵也会有警察破门而入,要查看结婚证,否则会被罚款一万。

  政府是保护公民自由的守夜人。如果不明白自己的定位,以老爷自居,以警察自居,属于私权的要管,属于道德的也要管,这种膨胀的权力造成的后果是公民私权范畴的缩小,公民自由的被剥夺。如果公权力不受制约而人气发展,法治的基础会荡然无存。

  执法者要懂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根本,如果连自己有什么权利,自已的权利从哪儿来都不清楚,今天给这个罚款,明天送那个进看守所,执法者可以任意胡作非为,我们离带上枷锁的日子不会遥远!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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