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1 09:51:51 文章分类:执业手记
李庄出来了,人们在惊魂未定之时,就在同一天,西南一角,广西又有四名律师进去了,他们是: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思方律师、广西青湖祥大律师事务所梁武诚律师、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杨忠汉律师、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杨在新律师。涉嫌的罪名是伪证罪,3名证人亦同时被捕。
律师中的这“四人帮”团伙同时落网,且证人一并被抓,实属罕见。不要以为人多势众,其实律师是没有豁免权的,法庭上一句话得罪法官或者检察官,就可能没有好果子吃,如果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你去取证,那简直是自寻死路,你取证让案子做不“团圆”,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岂不要国家赔偿,你岂不是跟公权力过不去,你不是收钱想“捞人”么,好的,那就你进去,现成的306条款,套上你的脖子就行了!
广西四律师被抓,唱响了一曲律师业的挽歌。行政诉讼几乎走到尽头,现在,刑事诉讼,律师业传统业务中的一条腿要被人砍断,律师代表私权利,在与公权力较量中没有保护伞,也没有隔离层,有的只是绳索和陷进,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现在有一种声音在民间,就是南方周刊所谓的“七君子”,网络时代,七君子或许能救一两个被推下井的落难律师,却难敌公检法巨人的手。此外,我还有一点担心,这七个人说不定那一天也会陷进去,与制度的抗争,终究要回到制度设计上,律师在证据上宛如走钢丝,示范效应会让人们对刑辨失去信任。人们在请律师时有这种疑问:律师,你在刑事案件中能作甚么?你自己都保护不了,能保护当事人么?
律师的一曲挽歌,在2011,这个特殊岁月又添新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