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

时间:2010-03-18 12:15:14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
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
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执业机构:湖北国涵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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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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