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时间:2010-03-17 23:32:28    文章分类:知识产权

什么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密;
    3、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
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要件:
    1、 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
    2、 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3、 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4、 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给和必然给权 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执业机构:湖北联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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