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离婚,六个月后第二次离婚的起诉书该怎么写

时间:2010-02-21 15:06:56  作者:网络  文章分类:协议离婚

第二次离婚起诉书

        原告:张××,女,1963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公司业务经理,住址:本市××路××花园××幢××号;

  被告:李××,男,1962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事实和理由

  2004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3月由××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2004)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01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广州婚姻律师网-
协议收费 签约服务 绝对保密 违约赔偿
陈律师电话:13922275111[一三九,三条二欺负三条一,肯定赢!]
[广州婚姻律师 广州离婚律师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 陈律师13922275111 财产分割 子女扶养 诉讼离婚 涉外离婚 重婚罪 离婚协议书 天河越秀白云离婚律师 荔湾海珠黄埔离婚律师 花都番禺从化离婚律师 增城南沙芳村离婚律师]
 
14:56 2010-2-22

执业机构: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工程建筑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毅龙律师 > 陈毅龙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