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23 12:13:48 作者:尹志国律师 文章分类: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级伤残)的。
一级医疗事故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一级乙等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一级伤残)。
详见:何谓一级医疗事故?
2.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二至五级伤残)。
二级医疗事故分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二级伤残)、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三级伤残)、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四级伤残)、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五级伤残)。
详见:何谓二级医疗事故?
3.三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六至十级伤残)。
三级医疗事故分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六级伤残)、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七级伤残)、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八级伤残)、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九级伤残)、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十级伤残)。
详见:何谓三级医疗事故?
4.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四级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等级。
详见:何谓四级医疗事故?
【律师提示】
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级最重、四级最轻。
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伤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