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2-08 22:17:28 作者:尹志国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一般情况下,继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但是,在代位继承的情况下,则有所不同。
《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由此,代位继承只适用于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