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可享受的休假及相关规定(广东深圳)

时间:2010-02-25 16:10:53  作者:余刚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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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节假日

用人单位在下列日期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若适逢休息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而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适逢休息日,则不补假。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二、每周休息日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三、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病休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累计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四、探亲假(国有企业职工享有)

劳动者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日;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20天,若两年休假一次,则可给假45天;已婚者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20天。还规定,可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凡实行休假制度的劳动者(例如教师所休的寒、暑假),应在休假期间探亲,若休假期较短,可予补差,探亲假与路程假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或称基本工资)发给。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

五、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六、女职工产假、男方看护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七、其他休假。

除上述假期外,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还可享受婚假、丧假等。

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照发职工工资。

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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