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16 17:12:43 作者:郝志成律师 文章分类:房屋租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提醒大家:上面的各个条款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认真填写,注意合同的完整性及约定事项的具体化。比如劳动报酬,需要写明工资的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补助+餐补+话费补助+住房补贴等,这样具体化的约定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