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基本程序

时间:2017-02-27 14:59:40    文章分类:婚姻指南

(一)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当事人出具证件→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为:   第一、起草起诉状。   第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第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第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第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第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第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执业机构: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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