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和诉讼离的优劣对比

时间:2010-11-16 15:57:33    文章分类:婚姻指南

在接待有关婚姻家庭方面咨询的过程中,律师发现不少人都知道要想解除婚姻关系,既可以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但是,对于这两种途径的不同特点却不甚了解,何从取舍,自然更难决断。
  我们不妨从如下几个因素入手就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来做个比较:
  首先,从效率的角度分析。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要手续齐全,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当场就可以正式离婚;而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往往长达数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为三个月,按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为半年。一方或双方若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周期还会延长。如果一方当事人身在国外或下落不明,因送达不便,耗时更久。因此,相对诉讼离婚而言,协议离婚所需时间较短,所费精力也较少。
  其次,从费用的角度分析。不论家徒四壁或家财万贯,民政部门向协议离婚的当事人收取的手续费都相当低廉。而法院对于离婚诉讼按争议财产的比例收取诉讼费用,家庭财产越多,法院收费越高。如果案件涉及财产保全或财产价值评估,还要另行交纳保全费或评估费。两项比较,协议离婚的经济成本显然较低。
  再次,从强制执行的效力分析。离婚协议的内容,与法院制作的判决书和调解书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离婚中的义务,如:不按期支付抚养费、不履行房屋过户手续、不履行分割共同财产等项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必须另行向法院起诉,待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潜藏着较大的风险:如果一方当事人恶意侵占共同财产,可能一面假借协议离婚与另一方虚与委蛇,一面利用这段时间转移财产、“坚壁清野”。另一方当事人通过协议虽能达到离婚目的,最终却免不了蒙受经济损失,“净身出门”。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律师通常会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将财产严密控制起来,等待最终分配,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经济利益。
  最后,从反悔的可能性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虽然法院审理后,如果没有发现协议离婚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就司法程序而言,毕竟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有反悔的权利。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一旦生效,当事人便无从反悔。若一方认为法律文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有错误,只能通过申诉渠道处理。
  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得出结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各有利弊,不能一概而论。当事人在决定离婚时,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切合实际的选择。
执业机构: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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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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