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01 15:35:30 作者:戴长洪 文章分类:矿产资源
(一)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建设用地出让批准书由建设单位填写申请书,经行政许可中心进件,并提供以下材料(建设用地划拨略):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家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用土地、供地方案;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及批复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5、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批复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6、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7、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进行易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补充耕地位置图;
9、省国土资源厅对补充耕地验收文件;
10、以有偿方式供地的,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评估报告、地价评估技术报告。
11、出让金、契税等费用的缴费凭证;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规划调整的,调整规划方案;
13、建设规划选址及相关部门意见(城建局);
14、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15、县或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6、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7、征地告知书、听证纪要、送达回执;
18、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的安置途径可行性说明;
19、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说明;
20、设计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调整前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涉及调整地块的局部复印件);
21、地籍资料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22、统计部门意见。
2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性工程平面布置图和标准横断面图;
24、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25、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申请表向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申请,填承办单转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规划部门。
征占地位置: 年 月 日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齐备程度及时间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规划部门现场踏勘
用地
单位
填写
申请
表,
有关
文件
、资
料
1、书面申请书(打印件)
2资金审计证明——审计部门
3、计委批文(原件)——计划局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大中型项目)
5、有正式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2份
6、文物勘探证明——文保局
7、征(租)地证明
8、总平面布置图(新建大中型项目)
征求
有关
部门
意见
村意见
乡镇意见
环保部门
其它部门
国土资源局规划部门审批
交纳市政设施配套费、旧城改造费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性质:征地、租地、临时占地、换址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规划部门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期内使用土地和工程竣工验收后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
(三)办事时限
按照规定业务承办流程全过程运转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批准书》。二十日个工作日内不能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报告》的,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根据2006年12月12日的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未依法取得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和未依法取得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为禁止用地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将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