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

时间:2010-03-01 15:41:52  作者:戴长洪  文章分类:房地产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和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和附件,并经现场验线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

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2)批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或规划总平面图原件。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原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

(4)建设局核发的《开工报告申请表》和《安排施工任务通知单》。

(5)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规格为3号图,必须标明地界和所有临时设施

详细尺寸),如需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必须另办手续,如借用相邻土地须附土地业主意见。

(6)建筑施工图(包括总说明、目录、建筑、结构、防雷、水、电等)四

套,总平面图五套,装订成册。

(7)环保、消防、气象、劳动、供电、人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审查意见(由服务“窗口”根据具体情况指定)。

(8)扩建、改建工程和允许补办报建手续的违法加建工程还需另附:原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放线平面图》原件。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填申请表向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申请,填承办单转到县城乡建设局规划股初审后分管领导签批或局业务办公会研究。

(2)县城乡建设局制证签发。

3、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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