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条件

时间:2010-07-05 15:28:13  作者:戴长洪  文章分类:法律顾问

    新加坡交易所目前设有主板(Mainboard)和二板或称为自动报价股板块(The Stock Exchange of Singapore Dealing and Automated Quotation System 或简称为“SESDAQ”)2个交易板块。其上市的门槛相对较低,上市公司无需最低注册资本,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

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新加坡主板上市有以下三个标准,企业仅符合任何一个标准即可。

标准1

标准2

标准3

税前利润

过去最近三年的累计税前利润超过750万新元,同时该三年的税前利润每年均超过100万新元

过去最近一年或两年的累计税前利润超过1,000万新元

上市资本值

根据发行价格,公开发行时资本价值至少达8,000万新元

售股量

公司市值少于3亿新元,至少发行25%的股份;若市值超过3亿新元,新加坡交易所可批准公司酌减上市发售量,最低不可少于12%的股份

股权分布

拥有不少于1,000名的公众股东(如果是在二板上市,则全球股东至少2,000名)

业务经营记录

3年

管理层连续服务年限

3年

1年或2年(视情况而定)

会计准则

新加坡、美国或国际会计准则

   自动报价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税前利润

无要求(业务具备可行性、盈利性并有发展潜力)

已缴资本

无要求

营业记录

没有营业记录的公司必须证明其募集资金是用于项目或产品开发,该项目或产品必须已进行充分研发

售股量

发行不少于15%的股份或50,000股的股份(两者取较高者)

股权分布

有不少于500名的公众股东

持续上市义务

如果同时亦在其他国际认可的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国际交易所的上市义务为准

    在新加坡自动报价股市(二板)上市的公司如果达到主板的要求并已在新加坡自动报价股市上市满两年,可以向新交所申请转入主板。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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