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16 11:55:22 作者:戴长洪 文章分类:法律顾问
最近咨询在婚姻期间签订财产分割问题的比较多,担心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规定如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反悔,协议无效。也就是第14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实际上,该条规范的是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具体约定以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则该协议就属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双方签字即成立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双方没有协议离婚,也不能反悔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