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房:约定房产归儿又反悔 过户前可撤销赠与

时间:2010-09-20 11:04:25    文章分类:律师说房

律师说房:约定房产归儿又反悔 过户前可撤销赠与

 

一、典型案例

阿琼和阿锡的婚姻走到十字路口边缘,他们婚内的一份保证书成了他们目前最大的争议。几年前,阿琼和阿锡结了婚。婚前,阿锡买了套房子。因为一些特别原因,婚后阿锡给阿琼写了份保证书,大意是 “若以后离婚,将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如今,阿琼和阿锡的婚姻似乎走到了尽头,阿锡也答应离婚,但他反悔,不想将房子过户给儿子了。

“我是不是可以拿这张保证书要求他转让房产呢?”阿琼想知道,阿锡的这份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二、律师说房

(一)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 《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该保证可视为阿锡将个人财产赠与儿子的意思表示,因阿锡与阿琼的儿子未满两周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小孩的法定代理人即其母亲阿琼代表儿子表示接受赠与,则赠与合同成立。

(二)赠与财物在权利转移前,一般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该规定,阿锡出具的保证书若没有办理公证,则赠与人阿锡是有权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之前)撤销赠与的。

 

三、律师提醒

赠与合同的具有可撤销性,决定其在履行完毕前尚存有变数。因此,受赠人不要因对方的信誓旦旦的保证、白纸黑字的承诺而冲昏了头脑。要保护自身的权益,必须选择如下方式:

1、 办理公证的赠与合同;

2、 督促赠与人及时履行完毕承诺。

 

执业机构:上海精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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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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