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律师和中介的作用有什么不同

时间:2010-03-13 17:27:22  作者:张律师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二手房交易程序复杂,涉及到的合同较多,而买卖双方对交易程序通常也不熟悉,尽管有房产中介提供服务,但中介与律师的作用完全不同,不能替代律师的工作。

概括来说,中介和律师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以下不同:

一、立场和出发点不同

中介:

从促成双方交易出发,以完成交易并收取佣金为基本目标。中介不会对某一方有所偏爱,只是从中间人的立场来处理双方可能产生的争议。

  律师:

从委托人利益出发,将为委托人减少法律风险和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基本目标。律师从交易一方代理人的立场来处理双方可能产生的争议。

二、优势和作用不同

中介:

有丰富的推销经验,掌握大量房源和客户信息,在房产和客户之间“配对”,促成双方完成交易。主要提供房产咨询、交易委托、代收代付有关款项、协助办理过户和交房手续等服务。

律师:

拥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特别是在签订、审核合同、谈判交易条件、控制交易风险时,有其他任何职业不可替代的优势。主要提供房产法律的咨询,审核客户在交易过程中所签订的重要法律文件如居间合同、买卖合同、贷款合同、房屋交接书,针对交易程序和合同内容与中介及对方进行谈判,对房屋权属等事项进行调查,同时对中介进行监督,促使中介规范操作。由于律师办理过许多诉讼案件,因此能在签约阶段就对将来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做出预判和预防,以确保委托人利益。

 

由于中介和律师的上述不同,因而在具体案例中,双方的思维方式和工作内容也是不同的。以律师为买方提供服务为例,按以下阶段进行分析:

一、签居间协议

中介:拟定一个可行的交易条件,并尽力促使下家早日付意向金,以便用居间合同将买卖双方以及居间方联系起来,确定三方的法律关系,最终促成交易获取佣金,在居间合同中约定下家支付佣金的时间和条件以及下家跳中介将承担的责任。

  律师:提示买方一旦支付意向金,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意向金转为定金,则买方不能毁约,否则可能丧失定金,建议买方考虑清楚,不能一时冲动。对房屋权属、抵押、租赁情况、户口情况进行调查,同时与中介所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并将居间合同中所确定的付款条件、交房时间、贷款时间与下家充分勾通,提示下家这些交易条件一旦在居间合同中确定下来,签订的正式买卖合同也将与此一致。

执业机构: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德华律师 > 张德华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