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向现为妻子的债务人主张债权

时间:2010-07-22 20:46:26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王某和李某经常有生意来往,王某在2006年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向李某借款20万元。后因王某和李某感情日益浓厚,两人于2008年5月1日正式登记结婚。后因双方都成了夫妻,李某也未向王某提出还款一事。2009年12月份,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李某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不如王某,自己应存一笔私房钱养老,所以要求王某归还20万元借款。王某认为自己还和李某是夫妻,李某并没有提出离婚,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李某不能要求自己归还欠款。债权人能否向已成为妻子的债务人主张债权?

  第一种观点,认为李某和王某是夫妻,如果李某仅提出要求归还欠款,而不要求离婚,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二种观点,虽然李某和王某是夫妻,但是王某的借款是在结婚之前,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李某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执业机构: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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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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