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24 11:17:31 文章分类:房产纠纷
买方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如果没有进行登记,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但不登记,买方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并非买方交了钱、卖方交了房,房屋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买方。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即便双方钱货两清,但房屋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卖方所有。所以,买房者要记住,购买房屋只有依法进行登记,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权法》第九条(第一款)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