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条件

时间:2012-05-20 23:45:48  作者:沈阳涉外律师  文章分类:

中国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条件

  (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外国人除外);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省常住户口居民;

  (5)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甘肃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涉台涉外婚姻登记指南

  1、承办处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2、办理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3、办理权限:承办贵州省内居民与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的婚姻登记;

  4、涉台、涉外结婚登记申请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提交4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涉外结婚登记审批手续的3大步骤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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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招商引资 取保候审 量刑 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国际贸易 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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