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 查看全文>>
财税〔2008〕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 查看全文>>
国税函[2007]第596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开征土地使用税设立过渡期的请示》(厦地税发〔2007〕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查看全文>>
财税[2009]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企业和... 查看全文>>
财税〔200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据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反映,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查看全文>>
国税函[2006]第1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总局对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 查看全文>>
财税〔2009〕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