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补偿特例

时间:2010-04-12 13:58:36  作者:lvshizhang  文章分类: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确切地说是违法建筑物。所谓违法建筑物,是指未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动工兴建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种建筑物。违法建筑物虽包括各种违法建造的建筑物,但主要是指房屋。违法建筑物主要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的行为。违法建筑物不受法律保护不予补偿。

       但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下列建设行为不能按违章建筑处理:

  1)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行村镇建房用地审批制度。在此之前建造的房屋,不应认为是非法占地。

  2)1990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在此之前建造的房屋,不应认为是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行为。

执业机构: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兴奎律师 > 张兴奎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