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一起探讨员工的招聘、跳槽、与辞退的技巧

时间:2010-06-04 18:19:17  作者:王荣香  文章分类:资源中心

(一)、企业招聘新员工的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招聘新员工:谁都是人才,你是否能够创造效益?

1、 招聘广告与工作邀请函的效力  以双方合同为准

2、体检 防范病假风险  乙肝歧视的问题 (择优录取的)

3、新员工的背景调查 商业秘密 是否有竞业限制 有无赖的企业也有无赖的员工

要求同意进行背景调查

4、招聘广告的法律效力

赢取舆论 时刻准备好

5、防止承担连带责任

招收新员工要查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上一家没有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给带来的损失要赔偿。

必须审查与原单位有无保密和竞业限制的协议

对新员工工作中提供有关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进行审查

企业之间的合并分立应分清相互的责任

       劳务派遣工 (招聘时工种的选择)

      6、签劳动合同

          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要求,那些人签,那些人不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规定违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责任要落实到个人

      7、合同期 服务期 试用期 实习期的有效适用

          就业协议只是订婚,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

(二)、企业员工的跳槽问题

误区:

      1、员工辞职需要经过单位批准 提前30天就可以 服务期顶多赔付违约金

      2、不可以扣档案、工资、不办退工手续

      3、必须提前30天 只要企业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形 可以即时解除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38条)

      4、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辞职要写明个人原因)

      5、为方便辞退,使用过期的劳动合同。

      6、约定加班工资的金额。

      7、劳动报酬只能保护60天。争议发生以后算。

     8、给员工出资培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的培训不会视为专项技术培训。

     9、用高薪替代社会保险。

     10、竞业限制补偿金等同于保密费,或者随工资一起发放。

     11、离职员工不给予年终奖。

(三)、企业辞退裁剪员工的法律问题与应对技巧

      工作能力不胜任,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胜任。绩效考核

      做好护士不一定能做好医生。

      对人的考核是最难的,考核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是不胜任?主管的直接评价在法律上讲不通。

      在法律框架下,不是合法至上。

      如何大批量裁剪人员?协商解除,依法友情操作。

      人是很感性的动物。关键在于抚平情绪。不是在找一个法律的依据。

      感情掺杂进去。不要把一个平民逼成刁民。

      尽量追求双方的共赢。

严重违纪的情形  证据的固定 送达的问题

      上班睡觉是严重违纪吗?怎么证明员工睡觉了呢?是否写到员工手册?08年以后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企业如何证明自己。没有固定的证据时不要解聘员工。

      法治化得社会需要有准备。

      任何事情的处理都不要在大家的关注上。

      死也要让人死的光彩。

     不胜任的情形 有考核的标准 标准必须告知给员工 考核的结果告知员工 考核要做到多维度的 调岗调薪 相对合理 培训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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