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主任收钱“蒸发” 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拘

时间:2010-10-03 08:47:49    文章分类:法律新闻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派出所获悉,经过侦查,在收取万余元店铺租金后人间蒸发的红梅某小区物管处原主任刘某被该所民警抓获,目前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

今年3月份时,该所接到了某物业公司的报案,称负责管理红梅某小区的物管处主任刘某突然人间蒸发了。与此同时,也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反映,刘某在走之前曾向一些业主收取过停车费、店铺租金等费用。“单位一开始发现问题的时候,希望他能够回来把这些事情谈清楚,那个时候他的手机还是可以拨通的,但是没多久就彻底人间蒸发了。”办案民警经过走访发现,有2户业主曾多次缴纳店铺租金,数额超过了万元,但这些钱并没有在公司入账。经过几个月的缜密侦查,终于在一家宾馆里将其抓获。

“经过审查,刘某在1994年的时候,因为诈骗被判处1年半的有期徒刑。这一万多元的租金确实是他收的,别的还有一些费用,我们正在继续审查。”民警告诉记者,按照该公司的规定,在收取此类费用时,应有两名工作人员一同上门,并出具正规的发票或收据,钱款应通过物管处内勤在当天下班之前上交至总公司或汇至指定账户。刘某利用自己身为物管处主任之便,轻松地违反了这一规定。据了解,这些租金都被其用于赌博。 (冯杰 郭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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