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13 07:28:12 文章分类:法律新闻
本报讯 因家庭琐事,家住泰州海陵区的男子沈某,凌晨与妻子发生争执,为阻止妻子的辱骂,沈某一气之下用右手扼压妻子颈部,致其死亡。昨天上午,沈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前岳父、岳母经济损失42万余元。
沈某今年34岁,大专文化,在泰州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工作。2006年以来,沈某与妻子龚某多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5月6日晚8点,二人在家中再次因琐事争吵,后经邻居劝解平息。次日凌晨4时左右,二人再起争执,在相互推搡扭打的过程中,沈某为制止妻子龚某对其辱骂,遂将其推倒在床上,右手扼压其颈部,致妻子死亡。
案发后,沈某自己拨打110报案自首,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