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歹徒持刀挟持被刺伤后未获赔偿(图)

时间:2011-02-23 07:52:12    文章分类:法律新闻


胡美华的右手臂上仍可见两道疤痕。

去年7月30日,本报报道了发生在虎门镇南栅社区的一宗歹徒持刀挟持女人质,后被特警救出的案件。昨天上午,该案被歹徒孙某持刀挟持刺伤的女受害者胡美华致电本报称,当天,她无辜被歹徒孙某伤害后,已过去接近8个月了,但是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就连医药费也是她自己垫付的。其实,最主要的是,她的心里一直存在阴影,且受伤的手仍然有麻木感觉。她希望有机会给自己维权,获得赔偿。

手臂上留下两道伤疤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虎门镇东风东北村福建名饺店,见到了女事主胡美华。她一脸的无奈,当她把右手臂上的袖子卷起,露出受伤的手臂,记者看到两处刀伤已经结了口,但留下了两道清晰伤疤。

经常被噩梦惊醒

不仅手臂上留下了伤疤,更重要的是心里的伤疤不知何时才能“治愈”。胡美华告诉记者,现在她几乎不敢去看电视,因为只要是见到有歹徒挟持人质的画面,她的心里便立即会想起当初自己被孙某持刀挟持的情景,而后心里不由地害怕起来。

“晚上睡觉时,她也经常做噩梦,被噩梦惊醒,醒来后便无法入睡。”胡美华的丈夫邓世禄感叹着说。

邓世禄还告诉记者,妻子被孙某持刀刺伤已经过去了近8个月,他希望可以把妻子受伤时垫付的医药费还给他们,同时希望可以治好妻子的心理创伤。

希望可以为妻子维权

据邓世禄介绍说,今年春节他与妻子回到东莞后,发现了一封来自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邮寄过来的挂号信。信中装有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示书》和一份《诉讼权利告知书》,邮寄时间是去年11月2日,他不知道该案件是否已经审理。

昨日上午,在记者的帮助下,他前往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咨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知他,他妻子的案件还没有开庭,如果开庭,会通知他。

据虎门律师事务所刘明杨律师介绍,如果孙某的刑事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当事人胡美华自己也可以再次向法律提起相关民事诉讼,只不过,民事诉讼时,她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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