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江南黑厨内幕曝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定罪

时间:2017-03-14 17:10:50  作者:马友泉律师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导读:有媒体曝出俏江南长沙分店遭食客投诉,出现上吐下泻等病情。经调查,其厨房内部脏乱不堪,污水和油渍堆积,且厨师竟用扫把洗锅。饭店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那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定罪?

俏江南黑厨内幕曝光

3月14日,有媒体曝光了一段视频,视频内容是记者暗访实拍俏江南后厨,画面中厨子用炒菜锅涮拖把,随意手抓做好的菜,用臭鱼冒充活桂鱼,用客人吃剩的辣椒再炒菜。随后汪小菲在微博回应了这件事称:“自从张兰董事长和几位创始高管退出董事会后,公司先后由cvc和宝华接管,业绩直线下滑。这对一个创办了16年的本土品牌伤害是巨大的。”据悉,在2015年,汪小菲的母亲张兰就退出了俏江南集团董事会,不再担任董事会成员,且不再处理或参与俏江南的任何事务。网友也纷纷表示心痛:“这么好的一个牌子砸手里了”;“好好的品牌给毁了”。(网易娱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定罪?

俏江南代表了目前我国餐饮的一种乱像,针对这种乱像,实际上我国法律已经做出了多层完善的规定,比如行政法上吊销执照。这种不顾顾客生命健康的行为,也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那么具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如何定罪的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贮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以上就是“俏江南黑厨内幕曝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定罪”的相关资讯,如您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执业机构:上海国畅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普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马友泉律师 > 马友泉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