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5 23:43:43 作者:马友泉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天真的农村少妇古某,利用微信与异性男有相约,令其想不到的是,她跟对方见面后,网上温情款款的男儿顿时成了目露凶光的色狼。古某被网友宫某强行带至野外性侵。5月3日,涉嫌强奸犯罪的宫某结束了一年多的潜逃,主动到警方投案自首。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那么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农村少妇野外赴约遭网友性侵
受害人古某是临沭县一名年轻的村妇,打理家庭之余,喜欢到网络上消遣时光。2015年国庆节后,她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当地男子,两人一来二去聊得甚欢。2015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宫某向古某发出约会的邀请,古某开始还犹豫不定,但经不住对方的一再好言相劝,最后还是应约前往。
当天傍晚,两人相见后,宫某心里打开了歪注意。宫某开车拉着古某从村里到村外,最后将古某带至野外,不顾古某的强烈反抗,强行与古某发生性关系。次日清晨,受到侵害的古某在家人陪伴下到警方报案。警方根据报案人提供的情况,当天对嫌疑人宫某进行传讯,结果宫某作案后连夜外逃。今年全市打击“黑毒抢、盗抢骗”春季攻势开始后,临沭警方加大对各类逃犯的缉捕力度,辖区派出所民警对宫某亲属进行动员,规劝敦促宫某投案自首。5月3日,潜逃一年多的宫某到临沭警方投案自首,同日,宫某涉嫌强奸犯罪被刑事拘留。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是时下使用广泛的通讯工具,本案让古某受害的不是微信,而是她对网络虚拟情感的轻信。广大年轻女性应该注意,网上交友是个人自由,但交往之余千万谨慎。在未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的前提下,一定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和防范心理,千万不要轻易发生经济往来,更不要被坏人的甜言密语蛊惑而相约外出,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本案中该男子也已经构成强奸罪,那么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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