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06 11:04:22 作者:马友泉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三名男子在东坑镇内结伙抢劫,持刀抢走一位市民的手机一部。东坑警方迅速出动,通过“一呼百应”警民联防群提供的线索信息,民警在案发后30分钟内就将涉案三名男子全部抓获,并追回市民被抢手机。
两名准大学生抢劫被抓
当晚10点23分左右,一位市民途经东坑镇寮边头村勤达三路路段时,被三名陌生男子持刀抢劫一台手机。被抢市民立即报警,东坑警方接报后迅速响应,东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启动全镇布控盘查机制,通过“一呼百应”微信群通报这一警情和涉案犯罪嫌疑人特征,要求各警民联防点留意协查。20多分钟后,在东坑镇塔岗村碧桂园小区路段,民警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调查,3名犯罪嫌疑人均是“95后”,其中两人刚刚高中毕业,并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他们利用暑假来东莞打工,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三人便一同抢劫获取钱财,没想到作案后不到30分钟就被民警抓获。让办案民警吃惊的是,其中两名准大学生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审讯结束后,这两人向办案民警询问道“我可以走了吗”。随后,民警对他们分别开展了法律宣传教育,两人才幡然醒悟,追悔莫及。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审讯后问警察"可以走了吗"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由于抢劫罪是公诉案件,抢劫并没有数额要求,也就是说,本案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现实生活中,虽然在学校发现学生抢劫同学的财物,学校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一旦除了学校,也就没人包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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