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28 14:40:48 作者:赵虎 文章分类:商标权
很多时候商标被侵权的情况下对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影响不大,商标注册人也没有维权的动力。比如,国外的公司注册的商标,授权国内公司使用,如果在国内发生商标被侵权的情况,对国外的商标权人利益影响不大,因为它该收的商标许可费用已经收到了。但是对于国内的商标被许可使用人来说,影响是非常直接的,直接应该到它的市场销售和利润。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商标被许可使用人能否在商标注册人缺位的情况下来维权,去起诉侵犯商标权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