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虎律师接受采访,谈新浪微博发布新规

时间:2017-09-21 12:03:59    文章分类:著作权

事件起因:

新浪微博更新《微博服务使用协议》引发巨大争议。新的《微博服务使用协议》规定:“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
由此让微博用户产生疑问:
1、微博服务使用协议合法吗? 
2、用户在微博发布的原创内容,版权到底是谁的?
3、既然用户享有著作权,为何不得授权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
 
赵虎律师观点:
1、法律上,新浪微博新协议存在无效的可能。
2、建议用户可暂时正常使用微博。
3、此举主要针对第三方平台恶意抓取行为。

赵虎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假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那相关的条款无效。从这个规定来看,我认为新浪相关的规定,有无效的可能性。

另外,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原则上属于作者享有,创作作品的公民就是作者。因此微博原创文章的著作权人应属于用户本人。

新浪这次在协议中对用户进行约束,主要是为了竞争的需要,主要针对第三方平台的恶意抓取行为。作为用户来讲,可以继续正常使用新浪微博,假如以后出现纠纷的话,再来解决双方纠纷问题,再主张你的条款无效。当然,如果到那一步的话,用户也有败诉的可能性。但是我相信新浪微博不会因为著作权的问题轻易起诉用户,不然的话,它有可能失去用户的。

(编辑:虎知队 任展宏)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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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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