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10 17:29:32 文章分类:不当竞争
事件起因: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2017年8月,江苏省消保委就手机APP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存在四个方面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要求各企业认真对照,主动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大部分企业都按时提交了实质性整改方案,不过百度网讯公司在最终提交的整改方案中,对“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中“监听电话”、“读取短彩信”、“读取联系人”等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权限拒不整改,也未有明确措施提示消费者APP所申请获取权限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供消费者选择,无法有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去年12月,江苏省消保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七款、《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其相关侵权行为。今年1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截止目前,百度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那么,怎么看待百度此次涉嫌侵犯用户隐私的事件呢?
北青报采访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
赵虎律师观点: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表示:该案主要涉及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问题。
首先,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得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因此百度APP需要说明为何需要读取用户隐私,读取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非用不可,这些都涉及到知情权。知情权不仅包括同意不同意,因为用户不同意可能就用不了,还包括你为何需要读取用户的隐私,不能简单提供选择。另外,在知情权的基础之上还需要选择权,用户可以自行决定给不给软件这些权限。
其次,这个案件是有一定的意义的,目前好多手机APP需要各种授权,不然就无法使用,但没有说明是做什么用的。比如地图软件需要读取用户数据是必要的,其他类软件如果要读取用户信息,用户就需要留心这一权限是不是有必要。
就目前信息来看,赵律师倾向于认为江苏省消保委还是有一定理由的,百度APP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