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和中文域名争议行政程序如何收费
时间:2010-12-10 09:34:29 文章分类:不当竞争
行政程序的收费标准由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商CNNIC后制定。 根据《补充规则》第十五条,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专家组构成
争议域名数量
收费总额
(元)
管理费
(元)
专家费
(元)
一(1)人
专家组
1
8,000
4,000
4,000
2 至 5
12,000
6,000
6,000
6 至 10
16,000
8,000
8,000
10 个以上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三(3)人专家组
1
14,000
6,000
8,000
首席:4,000
其他:2,000/人
2 至 5
20,000
8,000
12,000
首席:6,000
其他:3,000/人
6 至 10
24,000
9,000
15,000
首席:7,000
其他:4,000/人
10 个以上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案件程序费用应当全部由投诉人缴纳。在投诉人选择一(1)人专家组,而被投诉人选择三(3)人专家组的情况下,案件程序费用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等额承担。
请注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如果举行当庭听证,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双方另外支付费用。该费用应当由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与当事人双方和专家组协商后确定。
上述费用不包括当事人一方可能向其代理律师支付的任何费用。
任何因向中心缴纳案件程序费用而产生的银行手续费、转帐费或其他费用均由缴纳费用的当事人一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