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和中文域名争议行政程序如何收费

时间:2010-12-10 09:34:29    文章分类:不当竞争

行政程序的收费标准由域名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商CNNIC后制定。    根据《补充规则》第十五条,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专家组构成 争议域名数量 收费总额

(元) 管理费

(元) 专家费

(元) 一(1)人
专家组 1 8,000 4,000 4,000 2 至 5 12,000 6,000 6,000 6 至 10 16,000 8,000 8,000 10 个以上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三(3)人专家组 1 14,000 6,000 8,000 首席:4,000 其他:2,000/人 2 至 5 20,000 8,000 12,000 首席:6,000 其他:3,000/人 6 至 10 24,000 9,000 15,000 首席:7,000 其他:4,000/人 10 个以上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由争议解决机构决定    案件程序费用应当全部由投诉人缴纳。在投诉人选择一(1)人专家组,而被投诉人选择三(3)人专家组的情况下,案件程序费用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等额承担。
    请注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如果举行当庭听证,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双方另外支付费用。该费用应当由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与当事人双方和专家组协商后确定。
    上述费用不包括当事人一方可能向其代理律师支付的任何费用。
    任何因向中心缴纳案件程序费用而产生的银行手续费、转帐费或其他费用均由缴纳费用的当事人一方自行承担。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虎律师 > 赵虎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