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为什么关注吴英案

时间:2012-05-25 10:18:38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且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主动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其中已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的3人。综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的判决结果为案件发生至今已经6年,吴英案第三季画上了句号。

  就一波三折的吴英案本身而言,案件之所以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在于吴英的行为是集资诈骗还是民间借贷存有分歧,人民对金融垄断的不满,司法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以至于有法学家上书最高院,认为“纵观金融市场呈现的复杂现状,解决之道在于开放市场,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断无依恃死刑维系金融垄断的道理”。要求最高法院刀下留人、救吴英一命。98%以上的网络投票者认为吴英罪不致死,甚至有人呼吁为吴英捐款填补3个多亿的亏空以救其命。人民关注吴英案,背后是民众对社会公平、司法公正、金融垄断、民间融资等等问题怀有的焦虑情绪的集中释放。

  死缓的判决结果为吴英保留了生的机会,也为众多关心吴英命运的人期待的结果,毕竟说吴英无罪,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是不现实的,吴英的行为确实已经构成了犯罪,只是罪不至死。当然其北京辩护律师的观点笔者不能苟同,死刑和无罪本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事情,如此的辩护观点导致吴英案重审时更换律师也就不足为其了,因为不顾事实的狡辩只会对吴英的量刑只能是有害无益。

  2012年3月28日温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环境明显优化,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应当说吴英案件的发生,使国家已经意识到金融垄断所产生的恶果,这也是人民为吴英死缓呼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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