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29 18:08:38 作者:东莞律师达燕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1、 综合考虑双方各项条件,从对孩子最有利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2、 不足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考虑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4、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孩子随这方生活可能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也应优先考虑该方。